最美人間四月天,林徽因的一首現代詩讓四月變成了一個溫暖美好而充滿希望的日子。趁著這個時間節(jié)點,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食品新規(guī),為大眾所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又提高了一個高度,為此中科檢測小編為大家搜集了食品新規(guī),包括保健食品新規(guī)、學校食品安全新規(guī)、飼料食品新規(guī)。
保健食品新規(guī)
一、關于標簽
保健食品標簽上設置特別提醒區(qū),特別提醒消費者“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、不具有疾病治療功能”等內容。
二、保健品功能宣稱
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近日發(fā)布征調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見的公告,擬取消21項保功能。
三、保健品“百日行動”
今年1月8日起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等13個部門宣布,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100天的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“百日行動”。經過經過兩個月的整治,對“保健”市場亂象已經形成全面打擊的高壓態(tài)勢,“百日行動”取得階段性進展。保健品專項整治工作不限于“百日”,關鍵是建立長效機制,鞏固專項整治成果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將采取進一步措施。
學校食品安全新規(guī)
自4月1日起,由教育部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和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(yǎng)健康管理規(guī)定》將開始施行。這一規(guī)定將適用于實施學歷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、幼兒園。
根據規(guī)定,中小學、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記錄,及時發(fā)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。有條件的中小學、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,健全相應工作機制,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(yǎng)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。
同時,規(guī)定還提出,中小學、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、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,確有需要設置的,應當依法取得許可,并避免售賣高鹽、高糖及高脂食品。
規(guī)定強調有條件的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,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,加強對食品來源、采購、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(jiān)督。中小學、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、生食類食品、裱花蛋糕,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、鮮黃花菜、野生蘑菇、發(fā)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。
飼料中部分標準更新實施